摩托车专用ETC产品介绍
摩托车专用ETC产品介绍

摩托车专用ETC是由【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并由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通公司”)面向社会发行的,记载用户信息和车辆信息,与ETC车道内安装的专用设备进行通讯的车载设备。

摩托车专用ETC采取柔性3段式设计,产品可弯曲,符合GB/T 20851.1~4-2019《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系列标准,该产品必须由速通公司或经速通公司授权的专业人员安装在车辆指定位置。



一、车型分类政策
    交通运输部2019年发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中规定:摩托车通行费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
二、通行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2.摩托车专用 ETC 车载终端仅针对设计车速不低于 70 公里/小时并可正常通行高速公路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和普通边三轮摩托车办理,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摩托车,不支持办理。
    3.因地区摩托车高速政策不同,统计截止到2024年6月底,支持摩托车高速通行的高速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湖北、贵州、云南、甘肃、新疆、吉林、辽宁共11个省份及自治区;其他省份使用本产品无法通行高速。如其他省市、自治区开放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的,以具体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布的规定为准,您应及时关注所通行省份相关政策合理选择通行。
        注: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请具体参照各省市自治区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通行。
三、摩托车ETC专用功能
    驾驶已安装摩托车专用ETC的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ETC入口时,应按收费公路车道现场规定的限速时速安全通行;通过收费公路ETC入口时,ETC专用车道设备与摩托车专用ETC通讯过程中,可判断收费站是否允许摩托车驶入。如收费站ETC专用车道栏杆未抬起,建议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处理。
四、申办手续
    1.个人用户须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并驾驶已安装牌照的申办的摩托车到速通公司营业厅或经速通公司授权的代理营业厅(以下简称“客服营业厅”)办理。
    2.如代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交开户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驾驶已安装牌照的申办摩托车到速通公司营业厅或经速通公司授权的代理营业厅方可办理。
    3.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驾驶已安装牌照的申办摩托车到速通公司营业厅或经速通公司授权的代理营业厅(以下简称“客服营业厅”)办理。
五、安装位置说明
    1、安装位置
    为保障交易稳定性,推荐安装到车辆前挡风区域,安装时,请避开大灯区域,以不遮挡驾驶员视野为宜。ETC设备推荐居中横向粘贴于摩托车车身上纵向竖直完整、横向平滑弧面弯曲的位置,安装区域可参考下面示意图蓝色斜线部分。

图片已损坏

    
    2、安装注意事项
    2.1 安装前请先清洁好安装区域,再进行设备安装。
    2.2 请不要在雨雪天气安装ETC,以免影响产品粘贴牢固性。
    2.3 产品安装后1小时内,建议不移动车辆,以免影响产品的粘贴强度。
    2.4 非必要情况,请不要自行拆卸ETC,ETC如拆卸需进行重新激活;重新激活,可在“乐速通ETC微信小程序->重新安装激活”中按步骤完成。
    2.5 通过收费车道时,请注意车道内的限速标志。
    2.6 ETC激活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在“乐速通ETC微信小程序->ETC注销”中办理ETC注销业务,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2.7 请不要摔打或敲击产品,粗暴地使用或者装配会损坏电路板。
    2.8 本产品不能充电(含不能无线充电),同时要远离无线充电设备。
    2.9 请勿将产品拆解、撞击、挤压或投入火中,可能会导致爆炸。
    2.10 产品内含不可拆卸的纽扣电池,请勿自行更换电池,以免损坏电池或设备。若电池出现严重鼓胀,请勿继续使用。
    2.11 请勿将产品投入火中或高溫烤箱中,或以机械方式碾压或切割电池,可能会导致电池爆炸。
    2.12 请勿将电池暴露在诸如火烤或烤箱类似过热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电池起火、爆炸。
    2.13 请勿将电池置于极高温或极低气压环境下,可能会导致爆炸或易燃液体或气体泄漏。
    2.14 请勿将产品或旧电池扔进生活垃圾中,应按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处理本设备及废旧电池。
六、使用说明
    1.车辆信息变更
    1.1 摩托车的车辆号牌、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用户须驾驶新车辆,携带预变更摩托车的行驶证原件、与之对应的摩托车ETC前往速通服务网点或通过“乐速通ETC”支付宝小程序自助办理。
    1.2 个人用户须携带开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委托书。
    1.3 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丢失补办
    2.1 用户摩托车专用ETC丢失补办,须通过申购渠道重新购买摩托车专用ETC,持签约车辆行驶证原件、驾驶签约车辆前往速通服务网点或通过“乐速通ETC”支付宝小程序自助办理。
    2.2 个人用户须携带开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委托书。
    2.3 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ETC更换
    3.1 用户摩托车专用ETC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外观无损坏或质保期外发生故障、外观损坏,须通过申购渠道重新获取摩托车专用ETC(重新获取摩托车专用ETC如涉及费用,以渠道官方销售金额为准),持签约车辆行驶证原件、驾驶签约车辆前往速通服务网点或通过“乐速通ETC”支付宝小程序自助办理。
    4.重新安装激活
    若摩托车专用ETC脱落或被拆卸,用户须携带摩托车专用ETC、车辆行驶证原件,驾驶已安装牌照的摩托车车辆到速通服务网点或通过“乐速通ETC”支付宝小程序自助办理重新安装、激活。
    5.注销
    5.1 用户不再使用摩托车专用ETC可前往速通服务网点或通过“乐速通ETC”支付宝小程序自助办理。
    5.2 个人用户须携带开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委托书。
    5.3 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4 摩托车专用ETC注销后将无法恢复使用。